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是国家设立在铁路领域的法律监督机关,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在省人民检察院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向省人民检察院及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三)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四)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五)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九)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授权,负责本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一)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三)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设机构数量为5个,编制人数小计2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7人。实有人数小计3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7人,行政在职人数27人。退休人数小计8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37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86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收入1201.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65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2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37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86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资金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97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2.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26万元。项目支出40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49万元,资本性支出25.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公共安全支出12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823.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45万元;资本性支出25.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201.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6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支出预算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公共安全支出10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898.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48万元。项目支出30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3.07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41.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38万元,增长7.10%,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测算标准提高。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32.79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79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5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
(九)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1.办案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办案经费项目是为了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用于日常业务办案。
2)立项依据:财政部《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财行[2009]209号文)。
3)实施主体: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
4)实施方案:按照省财政厅和省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并以据此考核。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安排197.5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经费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项目 |
项目日期范围 |
2022-1-1 |
2022-12-31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97.54 |
(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97.54 |
|
其他资金 |
|
年度绩效目标 |
按照最高检的相关规定,检察院的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受理案件数 |
≧220件 |
全年受理案件数 |
≧215件 |
质量指标 |
案件办结率 |
≧80% |
认罪认罚适用率 |
≧85% |
时效指标 |
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
=100% |
案件办理期内结案率 |
=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率(%) |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息诉罢访率(%) |
=100%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7% |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院没有公务出国费用预算。
公务接待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11.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我院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反映单位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三)利息收入:反映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功能科目为204(检察支出20404),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在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