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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小知识
时间:2022-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什么是扫黑除恶?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定义及特征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恶势力的定义及特征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扫黑除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扫黑除恶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案三查”指的是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保护伞”的定义及如何打击“保护伞”? 

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希望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以下17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 

12、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13、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14、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15、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16、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7、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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