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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下跨区域检察文化的思考
时间:2018-06-29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当前,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已经逐渐步入“微时代”,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突显。在这新的形势背景下,跨区域性检察机关如何把握时代的脉搏,转变思想观念,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检察文化,构筑检察文化大发展的“制高点”,是我们不可错失的难得机遇。  
一、必须清醒认识到自身的文化软实力
一是文化软实力,有着教育、凝聚、塑造等多项功能。检察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事业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源泉,但是对于刚刚脱离原体制的铁检机关仍然存在着以铁路企业文化来统领队伍的思想烙印,如何充分破解改革后遇到的“守旧与顽疾”,提升检察文化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持续性,是我们今后引导、塑造和支持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文化的重中之重。 
二是寻找突破口,促进跨区域文化。正在试点的跨区域性检察改革为铁路检察机关从“企业天地”走向了“社会大环境”,赢得了更广阔的舞台和平台。我们既要勇敢的面对机遇,迎接新事物,还要更主动的赢取年轻干警新思维新观点、获得他们优势,让他们更好的自觉融入铁检这个大家庭,而且还要通过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深入探索“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搭建模式,主动寻找跨区域检察改革创新发展的“发动机”。 
三是充分利用铁路跨区域“点线面”窗口,打造“微时代”基础。首先要走进基层单位,走进站段和各铁路地区,深入调研宣传检察文化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其次依托检务公开,深化工作力度,让广大区域民众听得懂,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三是转变工作方式,敢于解放思想,听取新生事物。在创新中突出主体意识,积极引入新媒体,去掉检察机关的神秘感,倾听不同的声音。 
二、依托新媒体快捷和互动性,拓展检察文化品质
 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中央新闻网站、商业网站负责人座谈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要求,既要强化与人民群众“面对面”的交往联系,又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逐步增强“键对键”的沟通宣传,要将检察机关“两微一端”打造成网民了解检察机关重大信息的首选窗口。
因此,检察文化要顺应时代潮流,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贴近基层,必须逐步转变检察机关“高大上”、神秘化的管理思维。一要解放思想。新媒体时代下检察文化建设应该以新媒体为中介,积极架构与基层群体、地方企业“接地气”氛围,充分利用并力求在新媒体功能,指导、延伸带来的检察创新。比如参观交流、吸收文化专业人才。二要语言“普通话、大众化”。在沟通交流上用大家听得懂的大白话来讲,做到法律问题表述通俗化、交流姿态平等化、沟通语言网络化、服务方式便民化。避免出现呆板填鸭式的宣传,运用新的搜索引擎、微信微博等巧妙引导舆论导向,加强沟通。
三要创新品牌。依托互联网这个时代平台,突出跨区域的检察文化。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不断创新检察文化交流机制,丰富检察干警行为文化,营造清新的检察环境文化。     
跨区域检察文化建设不能流于表面化形式,不能被简单地等同于各项文体活动,检察文化建设应有新的形式,突出检察文化品质,并围绕其新特点、新需求来开展。
一是依托检务公开加深检察文化其内涵,把检察文化贯穿于公诉、侦监、反贪等岗位,以及其它业务工作中,丰富检察文化内涵;二是将廉政文化与检察文化有机结合,将众多廉政文化内容融入检察文化建设中,并与各社区群众、基层单位,进行有机结合、同步交流、同步推进;三是将探索“两微一端”与检察文化有机结合,创立品牌效应,创新区域性检察文化形式,面向基层,为老百姓和跨区域单位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发挥检察文化的辐射作用。     
新媒体时代,检察文化还要要掌握好“时”、“实”、“事”。要注意“时”,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及时发出的信息,既可以成为大众生活的一部分,也可使网民在第一时间看到检察文化丰富多彩的魅力。新媒体宣传检察文化应力求“实”,去伪存真,要想办法做好“真事”,还要善于通过找准“事”问题的本质、看到存在的问题不回避,及时增强检察文化与大众互动性。 
三、新媒体“微时代”,是检察文化宣传的首选窗口
(一)搭建“微时代”平台。要注意发挥“两微一端”的作用,还必须充分认识其信息发布即时性、沟通反馈交互性等特点,要以自信、开放、坦诚的态度,主动发布和更新信息,强化交流互动,如涉贪、涉腐的案件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这方面的报道做好做足了,对检察机关来说,可以更好地展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成效,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
积极引导舆论,宣传正能量。在网络和通讯发达的新媒体时代,如果是采取“保守”的做法,效果并不好,甚至出现适得其反。在遇到社会热点事件或者遇到真相不明的个案时,一方面既不要受到舆论影响,也不规避问题,要依法“疏通”,不让错误谣言持续发酵,另一方面要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发布维权声音,抵制负面因素,也可以利用网络快捷性强的特点,尝试通过网络进行互动。
(二)赋予检务公开新的生命力
从马路到网路,检务公开以看得见的方式进行,也是检察文化创新源泉之一。第一,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应尽可能想办法把检察工作去神秘化,能够公开的及时公开。除了公开大要案查办信息外,还要进一步从检察文化创新的视野,利用新媒体以检察文化形式积极而正确的宣传检务公开。
第二,检务公开应包括检察廉政文化。最近几年检察机关除了办理职务犯罪大要案外,但在如何推动检察廉政文化,走向基层走向大众,预防权力腐败方面依然任重道远。检察机关要充分提高认识,要利用新媒体介入日常生活中的影响,从网络信息中筛选出或发现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把廉政文化融入于预防腐败的防控体系之中。
第三,检务公开,做好与检察文化宣传、互动。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新媒体互动渠道更加丰富,可以开通一个渠道,投入人力物力,请专家或专业人士、志愿者解答网民遇到的法律问题或疑惑。例如要加强检务微信的分析和研究,做好人员、技术、信息协同等资源的综合准备度,对于微信服务号的开通,应当事先有充分的准备。 
还要重视手机端的互动。近年来,手机端用户猛增,检察机关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些优势资源和渠道,重大新闻的发布等活动可以尝试用客户端进行直播,以促进检察文化更好地融入新闻客户端移动传播新时代。
(三)推行新模式,及时应对诉求。
随着网络新媒体日新月异,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大量线索不断涌入。要解决诉讼与诉求交织、重复信访,应该依靠三种检察文化建设模式,大力提升文化底蕴,促进和推动检察事业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
一是,要占领网络“制高点”。
在做检察宣传报道时,不但要在媒体上抢第一落点,同时更要重视掌握第二落点。要通过对新闻事件丰富细致的分析,设计有针对性的网络民意调查问题,通过网络对网民进行调查,从中可以真实地得到网民对这个新闻事件的看法,了解到民众对此事件的整体观感。
二是,要有新闻敏感性。应当适时关注当地有影响、各地关注、敏感性强的信息报道。对于群众诉求和举报,如严重违法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线索,积极受理。既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追求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也要防止因工作不当不慎而引起新的涉检上访。
三是,要传播检察好声音。搭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平台。主动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网络等传统新闻媒体的合作,检察日报、当地法制报、日报等媒体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借助传统新闻媒体受众群体广泛的先天优势,运用群众新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发布检察工作文化动态,更新丰富网站内容。
总之,唯其如此,才能把新媒体,打造成网民了解检察机关重大信息的首选窗口和公众认知检察的重要渠道;才能借助新媒体平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找准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才能真正把检察权运行时刻置于群众的眼睛之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才能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唱响检察好声音,提升司法公信力。(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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