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共18条,分别从总体要求、办案规范、保障措施、各相关主体协同推进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总体要求和案件范围,规范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流程和工作方式,强调细化保障措施、增强工作合力、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协同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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