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我们记一个简易的口诀:
再审须在申请前,提出申请有期限,六个月要记心间。
具体的期限规定如下:
1、对于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认为已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当事人应当在驳回再审申请裁定送达之日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对于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应当在再审申请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对于认为法院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或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4、对于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裁定的;原生效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的;据以作出原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