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间陪大哥聊聊天,唱唱歌,轻轻松松月入五万!”
直到案发前,王某某还在为自己所管理的直播厅招募女主播。如果是正常的直播活动,倒也无可厚非,但偏偏在直播间一掷千金的却都是灰色头像、一言不发的临时账号。经查,流入直播间的打赏资金不少都是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血汗钱”。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随老铁来一探究竟吧!
案情摘要
▍为刷直播间资金流水
动起歪脑筋
原来,王某某系某网络平台直播间的管理员,日常负责管理十几个直播间。2024年2月,王某某了解到可以从周某某处低价购买折扣虚拟币,即通过周某某购买虚拟币充值到某网络平台并以打赏方式进入直播间账号,二人及主播等人按约定抽取返点报酬后向第三人回款。通过上述操作,王某某不仅可以冲一冲直播间的流水业绩,获得直播平台更多的返点奖励,自己还能从流水金额中抽取返点作为报酬。慢慢地,直播间的正常业务越来越少,逐渐演变成为帮助上游犯罪分子接收、转移犯罪所得的“隐匿通道”……
▍明知资金涉及犯罪
走上不归路
官方市场上一块钱只能购买一个虚拟币,而在周某某处,购买一个虚拟币只要五到七毛钱。周某某处所售卖的虚拟币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长期参与直播活动的王某某和周某某内心其实早已意识到该类虚拟币资金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活动。2024年3月,直播间中陆续有被害人反映自己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被诈骗的资金流入了王某某等人的直播账号,3名女主播的账号也多次收到被害人私信,称在直播间打赏的资金系其被诈骗钱款,要求王某某等人还款。但为了冲直播间流水业绩,获得平台更高返点,赚取高额利润报酬,周某某、王某某等人仍然选择掩耳盗铃、视而不见。直到2024年6月,公安机关在追查被害人被诈骗资金流向的过程中锁定了周某某、王某某等人的真实身份,并将该案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难逃罪责刑
“直播打赏”本是广大网民娱乐消遣的一种途径,但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却被某些犯罪分子非法利用,给违法犯罪资金的转移披上了“合法外衣”,隐蔽性较强。犯罪分子通过固定话术骗取受害人资金,后假借其他名义要求受害人在指定直播平台充值打赏。主播或直播间管理者接受打赏并抽取返点回扣,利用直播平台提现规则制造资金流水系合法直播打赏的假象。
本案中,周某某、王某某明知资金系违法犯罪所得仍帮助接收、转移,犯罪数额高达41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规定。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最终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周某某、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刑罚。
老铁提醒
01
识破话术陷阱
凡要求向陌生直播间大额打赏的“安全账户”“资金验证”均为诈骗
02
守护支付安全
网络打赏需设定单日限额,拒绝他人远程操控手机或索要验证码
03
举报异常行为
发现主播“私下返利”“定向打赏”行为立即向平台和公安机关举报
供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第一检察部
审核: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