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通知公示
12309中国检察网
检察长信箱
扫黑除恶与公益诉讼
南昌铁检微信
南昌铁检微信
南昌铁检微博
南昌铁检微博
南昌铁检头条
南昌铁检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讲堂
【老铁说法】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小课堂开课啦!
时间:2024-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

普法篇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6日,本周是第24个知识产权宣传周,今天老铁带领大家了解一下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成果、商业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简单来说,知识产权是指创作者基于其智力成果在一段时间内享有的专有权和独占权。

知识产权的范围比较广泛,常见的三大知识产权主要有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划分的类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设计图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 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的特征

1

地域性

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2

排他性

只有专利权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3

时间性

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是“自作者创作完成时取得”,专利权是“自专利授予并公告之日起生效”,商标权是“自商标局核准注册取得”。


侵犯知识产权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日常生活中有哪些行为可能侵犯知识产权?


【侵犯著作权罪】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柯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采用“火车采集器”爬虫软件,从优酷、腾讯、爱奇艺等视频网站采集5万余部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网页版播放地址数据,存储在租用的服务器上。柯某某通过技术解析的方式,将存储在服务器的视听作品转载到其个人运营管理的网站及“某某影院”APP上,提供给网民免费观看。同时,柯某某承接广告业务,在网民观看“某某影院”APP上其存储的免费视听作品时投放开屏广告,以广告展现量计酬收取广告费,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35万余元2023年10月20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庄某某协助其兄长庄某坤经营“拼多多”平台多家玩具网店,庄某某、庄某坤二人在未经著作权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公司)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向同案人庄某涛购进侵犯奥飞公司“超级飞侠”系列动漫角色著作权的玩具,并通过上述网店进行销售,截止被公安机关查获时,累计销售金额高达30万元。经鉴定,现场扣押的玩具与奥飞公司的“超级飞侠”系列动漫角色形象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2022年5月12日,澄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被告人庄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假冒专利罪】2015年8月起,被告人张某、郑某在未取得专利授权的情况下,在天津市静海区以及山东省乐陵市的加工点内,仿造德州市某床用水循环加热器厂生产的某品牌养生床垫,并在外包装盒上印刷使用未经授权的专利号,后将产品销售给金某、储某等人,销售金额165万余元。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假冒专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郑某犯假冒专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021年以来,范某某伙同李某,将绵竹大曲、金六福等白酒采用手工灌装的方式,灌入购买的五粮液、剑南春等品牌白酒酒瓶内,再使用从孙某某处购买的伪造的五粮液、剑南春等多个品牌的商标标识、包装盒等外包装冒充成品牌白酒,由范某某销售到李某某、关某某、王某等经营的商行从中牟利。经鉴定,范某某、李某生产的品牌白酒均系侵犯品牌白酒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公安机关查获范某某尚未销售的假冒品牌白酒价值为65.28万元,已销售假冒品牌白酒金额达4.21万元,通过李某某、关某某、王某经营的商行流入市场销售金额达1.105万元。孙某某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向范某某出售伪造的品牌白酒商标标识和外包装,销售金额达13.95万余元2022年8月24日,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范某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且追缴违法所得;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版权所有: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